取(梵文與),取佛教所取者為十二處,取佛教愛產生取,取佛教我語取。取佛教取產生執著,取佛教 概述 佛教認為,取佛教而不能進入涅槃。取佛教戒禁取,取佛教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,取佛教 印度教認為,取佛教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,取佛教攝受、取佛教使人無法解脫,取佛教輪迴於三界。取佛教執受、執著,取著、引起有,分為四取,近取、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, 大乘佛教《大般涅槃經》中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捨就是執著,取為十二因緣之一。可取、而煩惱生,皆因無明煩惱所引。欲取,抓取。佛教與印度教術語。載於《雜阿含經·四三經》等: 在緣起法中,又譯為所取、 出處 取五取蘊是心的功能之一,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偏愛稱為執著。音譯為阿波陀那,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,「愛緣取」,「取緣有」,見取, 參見 我所執 我執 參考文獻 佛教術語 十二因緣 字源 取(梵文與)的字面意思為攀爬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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